生活是由事實和感情組成的。事實就是存在的事物和發(fā)生過的行為。感情是我們做事情的原因。事實本身非常枯燥,它讓生活顯得沉重。但是,當事實穿上了感情的外衣,它或多或少地就有了價值。
所以,我們每天要做的事情是事實,如果不能引發(fā)人的感情,它們就不可能有趣。如果你不喜歡一項工作,感覺自己是在做無用功?根本就沒必要做這個工作,或者這個工作是別人非要你做的,那么你工作起來一定會感到很痛苦,甚至還會不停地抱怨。反過來,如果你現(xiàn)在做的工作能給你或他人帶來舒適,要么對你或他人的幸福至關重要,要么它能讓你保持身體活躍、健康,那么,這種感情就會讓你愉快而出色地完成工怍。
不僅如此,上面這種感情還會使你在工作時充滿愉悅,而不覺其累。在你眼中,工作就變成了快樂的事,希望的事。
所以,感情或許可以用來緩解各種體力勞動帶來的疲勞,要么減輕它,要么取代它。
比如,那些在工作的時候喜歡唱歌的女人,她們的感情中一定不只存在勞動這個事實本身,而是有著更加豐富的內(nèi)容。男人喜歡吹口哨也是同樣的道理。如果一位女人認為,她現(xiàn)在的勞動將來或許很快就會給她帶來回報,她就不會討厭這個勞動。相反,如果她從勞動中看不到任何希望,只是干活而已,她就會很在意這件事。如果除了購買生活必需品之外,她的工資所剩無幾,那么她對工作恐怕很難有長期的興趣。但是,如果工資經(jīng)常都能有所剩余,她可以因此買漂亮的裙子或者去度假一天,她繼續(xù)努力工作的熱情就會更加高漲。
所以,我們必須心懷某種感情,哪怕是極為簡單的情感,否則對大多數(shù)付出勞動的人來說,生活都只是一片空白。想想看,每當想到晚上、假日或未來幾天可以去放松或放縱一下了,這都能讓繁重的工作感覺上去顯得輕松些。